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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平台授课后台监督办法(试行)(教务处[2020] 15号)


为有效应对疫情,确保网络教学的时效性、严谨性、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延期开学期间任课教师进行网络教学所应用的所有平台。

1、后台监督以各二级学院为主体,教务处、教学评估处进行抽查监控。

2、超星网络平台:主要通过后台查看个人空间资源建设情况、直播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作业布置情况、学生课堂讨论情况等,监控任课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可采取不定时抽查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评估处都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有效监督。

3、非超星平台:主要是与平台联系,由平台提供相关数据,或者通过任课教师的个人账号密码不定期登录查看授课情况(相关信息都会在平台有记录)。

4、使用各平台现有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的,由任课教师提供数据信息,与相关平台进行联系,了解使用课程情况,由相关平台提供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的信息。

5、使用微信群、QQ群、钉钉、快手直播等平台开展教学的,任课教师提供平台相关信息,以便随时进行监督抽查。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建立以学院教学督导组、教研室(课程组)为中心的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线上课程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制订相关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将评价结果与考核奖惩挂钩。

学校实行重大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是由于管理疏忽大意、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或连续出现教学质量事故的,依据《菏泽学院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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