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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学生证注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 学生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0〕81号
各学院: 按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要求,普通高校在校生每学年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年注册,依据《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 号)第十四条之规定,为做好本学期在校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安排如下: 一、在校生学生证注册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在校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强化领导,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政策观念强的老师负责,按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本学院在校生按规定完成学生证注册。为方便各学院注册,学生证注册章已由教务处统一订制并发放至各学院负责老师保管,负责老师变动的,请做好交接工作。 各学院务必于9月20日前将本学院负责学生证注册的老师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教务科。各学院负责老师是本学院学生证注册及补办、乘车优惠卡实名制及充磁补办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学生证学期注册工作在本学院进行,本学期学生证注册时间截止到9月30日。规定注册时间结束后,各学院负责老师按照附件1填写学生证注册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
菏泽学院 学院学生证注册统计表
按照《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 号)规定,本学期应注册学生为 名,其中 名学生已按要求完成学生证学期注册, 名学生因 (原因)未按要求完成学生证学期注册。未按要求完成学生证注册的学生姓名、学号及原因另起一页附后。 未按要求完成学生证注册的学生预计2020年 月 日完成,完成后再交教务处本附件一份。
学院负责老师签字: 学院院长签字:
学 院 公 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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