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部门概况  通知公告  教务管理  教学管理  教学研究  实践教学  课程建设  规章制度  服务指南  文件下载  教学平台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实践教学>实习支教>正文

教务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务处20207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教务处制定了《菏泽学院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发送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教务处

202021

菏泽学院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

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 号)和《菏泽学院关于印发<菏泽学院2019--2020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菏院教字〔20204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习实训范围及安排

本学期我校实习实训包括:师范生实习支教(含新疆实习支教)和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包括校企合作)两部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通知要求,实验实践课程由各学院统筹安排,能够通过在线网络直播开展的课程进行在线授课,无法借助网络直播开展的课程可以在学生返校后集中开展教学活动。

师范生实习支教(含新疆实习支教)工作暂缓进行,具体开展时间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统一安排;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包括校企合作),学生入校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二级学院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安排实习实训。

二、实习实训服务与管理

为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学院主体、教务处统一协调、各单位通力配合的工作思路,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期的专业实习计划,结合《菏泽学院关于印发<菏泽学院2019--2020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菏院教字〔20204号)要求,成立由二级学院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方案,并调动辅导员、教科办主任、学团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我校网络资源,扎实有效推进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尊东

副组长:田智祥 张洪贵

成员: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学生工作处、团委、网络信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测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朱永青

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工作的总体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返校前(202022日—返校)

各二级学院(含单县分校、郓城分校)要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小组,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习实训带队人员名单,积极与实习单位对接,协调如何保障延期开学实习实训效果等有关事宜,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各级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要科学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实行“一事一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等机构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毕业标准中的实习要求等适当调整,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要做好心理疏导。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

对现阶段校企业合作专业处于实习期的学生,相关学院要做好与企业对接,按照教育厅、学校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对实习实训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强与实习带队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实习点带队负责人要建立名册,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安排实习带队人员的,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经学校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

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学生返校阶段

师范生实习支教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由教务处与菏泽市教育局沟通,具体实施遵从菏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

援疆实习支教工作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与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由教务处和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教育局对接学生到岗工作,具体实施遵从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教育局部署。

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包括校企合作),学生入校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组织实施《菏泽学院2020年度实习支教师范生进行网上观评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招募菏泽学院2020年春季援疆实习支教带队教师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菏泽学院教务处

邮编:274015 Email: hzxyjwc@126.com

ICP备05022810号-1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菏泽学院综合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