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我校在综合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富元斋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曲相艳出席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5年全日制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等审核情况的汇报。经全体会议表决,同意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往届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审核结论、2025届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结论、往届生补授学士学位结论。
富元斋指出,学位授予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体现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成效的核心指标,要求教学单位: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学位法》及学校学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流程,以提升学位授予质量。二要完善学业风险防控,优化前置监测机制,聚焦学分、论文等核心指标,及时预警学业风险,助力学生按时完成学业。三要坚持立德树人,把牢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能,强化质量意识,严把学术标准,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