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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0〕27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菏泽学院2019--2020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教育教学实施方案》(菏院教字(20204号的要求,本着“到校延期、教学不延期、学习不延期”的工作思路,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全过程线上管理的特点,现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教务处将加大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督导及检查,各二级学院根据菏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要求积极组织和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以确保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节点的任务,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下降,工作进度不延误。

二、对学院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菏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和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原定时间安排做好论文指导的阶段性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作用,各二级学院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指导教师和学生要根据管理系统中的角色各司其职,及时完成相应工作。

(二)指导教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明确任务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及微信、QQ、邮件、钉钉等网络渠道进行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时间节点的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留存相关电子文档,待疫情过后补充纸质材料留档。

(三)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设计(论文)不需要进行实验等实践环节的,可以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学院要积极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图书馆等各类线上渠道和网络资源,及时整理、查阅相关资料和着手撰写论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需要进行实验等实践环节的,按照以下要求开展。

1.毕业设计(论文)已经开题且完成实验并已获取相关实验数据或资料的,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渠道和网络资源,及时整理实验数据、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已经开题并进行了部分实验的,对未完成的实验内容做好详尽的实验前准备工作,完成论文大纲撰写,资料查阅与总结,待返校后迅速开展余下论文实验,并完成设计(论文)。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如因开学返校时间过迟所限无法完成未进行实验(设计)的,可以更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批准后实施。

3.毕业设计(论文)未开题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需要做实验(设计)的,如果疫情过后返校开始着手可以完成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提前安排好实验(设计)地点场所、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等准备;同时,指导教师要在学生返校前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提供参考文献,指导学生熟悉实验(设计)内容、方案、方法、步骤等,以便学生返校后尽快上手进行实验(设计)。

4.由于受疫情影响,上述几种方式仍无法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可以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协调安排更换指导教师及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并由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定稿需进行查重检测工作,检测工作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五)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对毕业生的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学生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为由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按学校相关通知规定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网络开展,并按学院具体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学生可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图书馆、维普期刊论文库等资源获取文献资料开展研究。

(二)毕业生应充分利用学校“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及微信、QQ、邮件、钉钉等网络渠道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接受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的指导及工作进度质量检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时间节点的任务。

(三)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材料尽量通过电话和网络工具完成,注意留存相关电子文档,待疫情过后补充纸质材料留档。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各二级学院务必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任务落实,增加沟通交流,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教务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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