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费用由学校支付的通知》(教学厅〔2003〕7号)、《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级在校生乘车优惠卡事项办理要求如下:
一、专人负责
各院系要安排专人指导2019级在校生乘车优惠卡的信息报送、领取签名表、领取乘车优惠卡并进行实名制等事宜,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负责本学院办理乘车优惠卡负责老师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办理程序
1.提交乘车目的地信息。各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乘车目的地并核对,流程为: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222.206.176.104/jsxsd,依次选择学籍成绩--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增加--火车到站--选择需要到的火车站,保存。到站火车填写标准火车站指示牌上的名称,是高考所在地附近的火车站名,即家庭(探亲)地址附近的火车站名,如果需要更改乘车区间,需要学生提供父母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更改乘车区间。
教务系统默认的是不需要乘车优惠卡,不需要乘车优惠卡的不用填报或选择不需要。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5日。
2.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本学院《2019级新生领取火车优惠卡登记表》(附件一)、《2019级乘车优惠卡签名》(附件二,一式两份,报销用,严禁涂改),教务处汇总后请示教育部相关部门批准办理。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