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教学运转与日常教学事务、教育改革、研究与发展,教学条件保障、课程思政以及招生等工作。
1.负责研究并提出教学发展改革意见,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负责专业设置论证、申报等工作等;
2.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审定、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负责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全校学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负责组织实施教材建设;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负责教学工作量的核算、认定工作;负责教学单位的教学考核工作;
3.负责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见习、实习、研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的管理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评估工作;负责教学实习及师范生的支教工作等;
4.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业务培训等;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比赛;提供教师教学资源支持;引导和支持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做好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其他教学质量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结题和推广等工作,做好教学成果的评定;
6.负责各类考试管理工作和考风建设工作;
7.负责学生的成绩、学籍、学历及学位管理工作;
8.负责课程思政建设,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
9.负责校内外交流生选派与管理;
10.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组织、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推广活动等;
11.负责制定落实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完成招生任务等招生工作;
12.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