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菏泽学院教务处网站!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08月28日 19:21  点击:[]

各单位:

近期接到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校实际,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申报要求及条件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 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办学优势和特色,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整理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三、 申报材料:

各申报专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请在教务处网页或教务群共享下载),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与合作办学科。

2012-3-23

关闭

Copyright 版权所有:菏泽学院教务处  设计制作: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