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4号)已经发给各单位,望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意见》和所附的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1.省级教学团队。凡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均可参与申报。
2.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凡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均可参与申报。
3.省级教学名师。所有校级教学名师,均可参与申报。已获省级名师的不再申报。
请务必于4月11日前将申报项目报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电话:5668048),并按照要求和时间,提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