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在部分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89号)精神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相关培训工作会议的要求,我校需在7月15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数据采集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前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数据采集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职能部门、教学院系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职能部门、教学院系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骨干人员及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原则
1、真实性、准确性原则。
充分组织动员,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建立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2、过程性、发展性原则。
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契机,总结学校改革发展经验,反映学校进步历程。
3、基础性、服务性原则。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立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对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具有重要的服务作用。要认真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要求,查找不足,抓紧补缺补差,通过建设达标。
三、工作安排
1、任务分解(6月15日—6月20日)
学校评建办根据职能部门职责,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一:《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
2、宣传发动(6月22日)
召开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数据采集工作。
3、技术培训(6月23日)
学校数据采集工作组对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数据采集
根据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对此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和工作强度,我校数据采集工作整体分为分散采集、汇总审核、录入上传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数据分散采集(6月23日—6月30日)
(1)各责任部门根据《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格式部署采集数据。
(2)数据采集应先按照《填报表格》填写电子文件,并依电子档最终稿打印输出,并同时提交。
(3)各采集项(独立表格)电子档文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如:表1-1。
(4)各采集项下涉及有“文件上传”内容时,统一填写待上传的电子档文件名,电子档文件的命名依需要分别参照以下5、6、7各项。
(5)各采集项下的“文件上传”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上传文件项名称。
例如:“表1-2师资队伍概况”,其电子档名称为:表1-2师资队伍概况。
上传文件的Word文档格式院评建办已在网上发布,也可以见本文附件。
(6)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采集,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例如:“表1-5院(系)和其他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情况”,如果是中文系采集,电子档名称为:表1-5中文系。
(7)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采集,采集项下有“文件上传”,而上传的内容又有子项的,各子项应分别命名,并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子项名称。例如:“表1-6院(系)教师进修、交流情况”,中有“国际交流教师名单及内容”子项。如果是中文系的名单及内容,电子档命名为:表1-6中文系国际交流教师名单及内容(中文系是部门名称,国际交流教师名单及内容是子项名称)。
(8)各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一律按照校园网站上目前在用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将由评建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统一处理。
(9)涉及到多个协作责任部门以及院(系)的数据项在采集完成后,统一提交到第一责任部门,并由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审核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0)各第一责任部门对搜集的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审
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11)每一环节均需认真填写《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试采集质量监控表》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第二阶段:数据汇总审核(7月1日—7月5日)
(1)各第一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电子文档统一上交学校评建办。
(2)学校评建办材料组对接收的纸质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将按照“菏泽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以及文档命名和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并办理验收手续,学校评建办数据采集组将根据材料组的验收通过手续接收电子文档。
(3)学校对状态数据审核确认,审核未通过的数据,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上传(7月6日--7月10日)
(1)学校评建办将学校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录入“菏泽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
(2)“菏泽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经过最终确认后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
集的重要性。数据采集的整体工作在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数据采集的技术培训和答疑,严格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程序准确及时录入上传数据信息。
2、规范要求,保证质量
认真研究数据采集指标体系,正确理解指标内涵,按采集工作安排和采集工作规范,明确责任,逐级负责,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数据的采集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沟通与交流,注重总结和提高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省教育厅、数据系统技术支持人员以及兄弟高校的沟通与联系,及时研究处理数据采集工作中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解答。数据采集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各院系要强化协调与交流。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奠定基础。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部门请将数据采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邮箱、联系电话)于6月23日上午12点前报教务处。
附件电子版请各部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文稿基本规范及格式参照《关于规范评估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的要求》。
附件:1.菏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
2.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试采集质量监控表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