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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8] 19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坚持“1432”的改革理念。一个定位,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四个方面,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三个层次,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两个结合,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改革方向。

3.坚持“校地(企)合作、资源共享、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改革思路”。

4.以“立德树人”作为教学改革的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工作核心,以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突破口。

5.坚持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研究。

6.坚持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平台之上的课程建设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

学校立项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拟立项总数80个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立项30个,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不得兼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相关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育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 5人以内(含主持人)。原则上一位申请人(含项目组成员)限报1个项目。各教学单位申报校级教改立项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的申报课题比例占70%以上。原校级教改立项未能按时结项者不能申报。

2.本次申报立项采取定向限额推荐的办法。本专科专业负责人无校级在研教改项目的,必须申报。除专业负责人外,教职工4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可申报3项,教职工40人及以上的教学单位可申报4-5项;非教学单位可申报1-2项。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者填写菏泽学院《2018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报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申报课题原则上需经所在单位统一审核,按照限额推荐。申报人不在同一单位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学校评审。申报单位将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一式三份,于2018430日之前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五、结项程序

建设期限满两年的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应及时提交结项材料。不能及时结项的,提交书面延期结项申请。

附件12018年菏泽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 结项所需材料

 

教 务 处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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