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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届毕(结)业生成绩及学历资格审查汇总表的通知


教务处[2016]22

关于报送2016届毕(结)业生成绩

及学历资格审查汇总表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菏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泽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顺利对2016届毕(结)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经研究制定本毕业工作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录入毕业补考成绩

各院系负责根据对应年级及层次的培养方案审核2016届毕(结)业生所修课程及其成绩,对缺少课程的成绩、现有有效成绩不及格的应通知其参加学校组织的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根据教务处[2016]17号文,毕业补考于2016522日结束,请各院系教学秘书组织本院系上课教师于201665日前把本院系补考成绩录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版、院系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留存本院系存档。

往届结业生考试成绩院系汇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二、提交毕(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按照菏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要求,毕业设计(论文)6月初答辩、归档全部结束,请各院系按照毕业论文模板格式要求于201665日前交齐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论文模板字段填写要求为:取得学年字段填2015;取得学期字段填第二学期;学号字段填学生学号;课程/环节代码字段填毕业设计(论文)代码;课程类别一字段填必修课;修读性质字段填初修;成绩表现形式字段填五级制;原始成绩字段选填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中的一个;毕业设计题目单行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无论文题目的填:无。

三、学历审核  

各院系根据《菏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审核2016届毕业生是否已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及格、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毕业时是否已解除其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等有关毕业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后把2016届拟毕业、拟结业名单于2016613日前交到教务管理科。2016届拟毕业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一,2016届拟结业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二。

教务处

2016420

上一条:关于进行2016届毕(结)业生信息核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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