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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各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荐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管理办法参照《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3份)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相关材料请到教务处网页或教务群下载。 2011-10-4 附件: 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下一条: 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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