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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各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2011年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启动。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精神,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菏泽学院关于开展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菏院政字[2006]102号文)执行。 二、申报范围: 校级特色专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印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lhs_622@163.com。每个院系限报1项(注:已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电子表格文档请到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索取或到教务处网页、教务处QQ群下载。 2011-10-8 附件 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下一条: 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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