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 1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集体巡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菏院政字〔2005〕91号),教务处已印发了《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已经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组织各职能部门分组巡场,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巡场工作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需要全校各单位通力配合。巡场工作是期末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是了解学校教学运行状况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1日上午,由学校领导带领其分管职能部门负
责人到相关院系巡视,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16年1月12-22日,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巡场,具体巡视时间、地点由联络人确定;
巡视人员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视记录表,见附件2。此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