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校):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2023级学生排课、选课,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补修、重修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2023级学生排课时间安排
(一)因公共体育课程受场地、混选限制,计算机上机课程受机房条件限制,外语听力课程受语音室条件限制,暂定公共课排课时间顺序为:
公共体育排课时间:9月10日-11日;
大学英语公共课排课时间:9月12日;
计算机公共课排课时间:9月13日;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排课时间:9月14日;
高等数学、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语文排课时间:9月15日;
各二级学院(分校)专业课排课时间:9月16日-17日。
(二)排课时不预置课表。为避免出现学生被排课情况,排课生成通知单时课程不预置课表。各开课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承担课程排课负责。
二、在校生选课安排
(一)2023级新生选课时间为9月18日-19日,学生可在学业导师、开课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指导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各二级学院(分校)公布的选课课表,进行修读课程自主选择确认。在此期间选课错误的,可退课后重新选课。
(二)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重修、补修选课、退课时间截止9月19日。
(三)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退学、转专业学生自主操作补选、退选、重修、补修选课,由开课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操作。2024届预计毕业生、2024年拟换发毕业证学生重修、补修须在本学期进行完毕。
(四)实行学分制的学生确认修读学分时间为9月22日-25日。各二级学院(分校)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导出教务系统选课结果并打印,组织学生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排课要求
1.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工作。
2.教学任务安排应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务必在教务系统进行排课,学时、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一致。
3.因课程调整导致课程代码、学分发生变更的,应提前通知到选课学生。
(二)选课要求
1.课程表排好后,各二级学院(分校)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向在校生发布。学生依据课程表进行选课,并对所选课程负责。
2.修读课程、学分经学生签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学生写出情况说明(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等信息),经修读课程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院长(校长)签字后报教务科进行更改。
四、其他说明
(一)正常修读课程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需要重修。素质课选课后统计学分,考核不及格的成绩如实记载。
(二)转专业学生按照转专业后的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核。如已修读课程内容与需修读课程基本一致,已修课程学分不低于需修读学分的可认定为同一门课程。
(三)补修、重修的课程只有本学期进行了开课才可选课,如果没开课需要等下学期开课时再选课。
(四)我校2018级开始实行学分制,均是学生自主选课、补选、退选、重修,学分按照学生选课学分统计。为确保修读学分如实记录,学生学籍异动不再关联选课课程。每学期统计学分前办理了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由各二级学院(分校)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进行退课。统计学分后,学生因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没有参加考试的成绩录入填写“缺考”。
(五)往届结业生需要选课的,请联系教务科修改学生学籍状态,修改后进行选课操作。
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