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二级
学院(分校):
根据《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号),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为做好本学期在校生学生证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报送注册学生证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分校)于9月1日前将本学院(分校)负责学生证注册的老师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教务科。各学院(分校)负责老师应及时加入QQ工作群。各二级学院(分校)负责老师是本学院(分校)学生证办理及注册、乘车优惠卡实名制及充磁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报送注册学生证情况
学生证注册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分校)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分校)负责老师于9月10日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学生证注册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存档。
三、工作要求
在校生学生证注册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乘车优惠卡能否半价优惠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分校)要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按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确保本学院(分校)在校生按规定完成注册学生证。
附件:菏泽学院 学院学生证注册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