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校课程建设工作,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各院系部开设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本次评估以理论课程为主,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不参评。每个教学单位限选报5—10门课程。
三、评估时间: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院系课程自评于2014年6月15日前结束。学校复审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7月15日。各院系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申报表,于2014年3月21日将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管理与合作办学科。
四、组织领导:各院系部成立以院系部主任为组长的课程评估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的课程评估工作。学校以教务处为牵头单位,成立课程评估复审工作组,对院系自评课程结论进行复审。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评估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我校现有近3000门课程,学校计划通过连续几年的课程评估工作,对所有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进行全面评估。课程评估覆盖面广,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望各相关单位充分重视课程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促进课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