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1号)(附件1),我校将组织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专业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专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各院系申报专业数量不超过两个。申报材料要求以省通知为准,请于7月10日前将《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管理与合作办学科,学校择优推荐。逾期视为放弃。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