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2号)(附件1)要求,学校拟开展相关专业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在省教育厅规定推荐范围内,我校共有经济学类等28类专业类(附件2)符合条件。相关专业类所在单位每个专业类限报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各1名。专家条件详见《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推荐人选(含校外)需填写《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所在单位收齐后连同电子版统一上交教务处教学管理与合作办学科,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