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39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菏院政字〔2012〕111号)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兴坦
成员:胡尊东、各教学院系主任(院长)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胡尊东
办公室成员:校督导组、教务处全体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
2.期末考试试卷;
3.其他教学类文档归档情况。
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2016年7月11日前;
2.学校检查:7月11日-7月12日。
四、检查组分组情况
理科组:
领队:黄复贤
成员:校教学督导理科组成员、孙鑫、刘学
文科组:
领队:张洪贵
成员:校教学督导文科组成员、刁永鸽、李建芳
五、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检查,积极整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反馈。做好规范化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电子版发到邮箱hzxyjwc@126.com。
2.学校检查组将根据检查情况为各院系进行打分,评出文理科组前三名。各院系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数。
附件:
菏泽学院期末教学检查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