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目标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过程控制,按照“评建工作不断线,阶段总结保质量”的工作思路,实现教学评估常态化。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力度,打造课程特色,提升课程建设的层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依据
《菏泽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菏院政字〔2012〕111号)、《菏泽学院教学质量标准(试行)》(菏院政字〔2010〕2号)。
三、评估范围
全校范围开设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
四、指标体系
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了师资状况、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实施与管理、教学效果等4个方面。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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