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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级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数据信息核准与补录对象

我校2019级有学籍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括休学和因参军入伍等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学生。

二、学生数据信息核准与补录原则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如放弃采集,请填写《放弃采集数据信息承诺书》(附件1),放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三、学生数据信息核准与补录内容

1.核准内容

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含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籍状态)确保和学生真实信息对应一致;对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务必落实学生是否在职。

2.补录内容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学生可以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填报一方信息。填表相关说明详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采集信息的报送。各学院负责老师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填写监护人信息,填写步骤为:登录菏泽学院教务系统,http://222.206.176.104/jsxsd,依次找到学籍成绩--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增加--填写监护人信息,保存,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1115日。

2.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及时通知到所有在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确保本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采集高质量数据。

3.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本次采集的信息涉及学生及家长个人隐私,务必做好数据填报安全工作,防止流转过程中泄密,确保采集数据信息安全。

4.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校2019年录取数据尚未全部上传至学信网,该部分学生仅需核对教学系统数据、填写监护人信息即可。

附件1:放弃采集数据信息承诺书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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