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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参军学生状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参军学生信息核实等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参军入伍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菏院字〔201916 号),切实做到参军学生了解政策,负责老师及时掌握学生参军退役上军校状况,把好在校生参军办理保留学籍申请并填写《在校生参军保留学籍告知书》、参军学生退役后两年内应及时办理复学申请两个关口,确保我校参军学生学籍状态真实准确,保障参军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各学院要逐个落实核对表中的每个参军学生目前状态,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报备:

1.参军时间在两年内的,填写《菏泽学院在校生参军保留学籍告知书》,一式4份;
   2.
参军2年以上仍在部队服役、考入军校的,需要继续保留学籍的学生应提供本人情况说明并签字,续签合同、军校入学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参军、军校修读期间申请退学的,需提供退学申请表,学生本人情况说明并签字,在军校就读的需要提供军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
退役、军校毕业后退学的,需提供退学申请表,学生本人情况说明并签字,退役的需要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军校毕业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各学院要确保能及时联系保留学籍的参军学生。

三、截至目前,未提交或者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学院及人数为: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2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8人,共计11人,详细信息见附件一。

四、本次核对截止时间:2019910日。

                                    教务处

                                2019820

附件一:参军2年以上未提交相应落实材料的学生信息

考 生 号

学 号

姓 名

专 业 名 称

学 院 名 称

10370785152086

201009122

任慧章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化工学院

06370983153465

2006150153

王启成

园艺技术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06371329150277

2006150154

周超

园艺技术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12370781151444

2012104038

杨晓刚

生物科学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12P110455001618

2012102030

宁林林

生物科学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12P110455002514

2012102100

杨玉德

生物科学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08370683151378

200810224

原新元

生物技术及应用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08372925157081

200810290

许庆松

生物技术及应用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10P110455000408

201010021

赵忠岭

生物科学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06371326110722

2006020137

于朋

语文教育

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10372901111197

201002155

王文逸

文秘

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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