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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参军学生状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参军学生信息核实等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参军入伍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菏院字〔2019〕16 号),切实做到参军学生了解政策,负责老师及时掌握学生参军退役上军校状况,把好“在校生参军办理保留学籍申请并填写《在校生参军保留学籍告知书》、参军学生退役后两年内应及时办理复学申请”两个关口,确保我校参军学生学籍状态真实准确,保障参军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各学院要逐个落实核对表中的每个参军学生目前状态,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报备: 1.参军时间在两年内的,填写《菏泽学院在校生参军保留学籍告知书》,一式4份; 三、截至目前,未提交或者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学院及人数为: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2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8人,共计11人,详细信息见附件一。 四、本次核对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 教务处 2019年8月20日
附件一:参军2年以上未提交相应落实材料的学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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