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依照《菏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06]103号),现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往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及联合课程。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鼓励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并鼓励实践教学课程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课程填写《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纸质版于10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传到精品课程网站显著位置,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请各申报课程进一步充实、完善各自网络资源,并保证在评审期间评审专家能正常登陆网站。
2011-10-3
附件
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2.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3.教育部_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_“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4.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