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2011年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启动。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精神,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菏泽学院关于开展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菏院政字[2006]102号文)执行。
二、申报范围:
校级特色专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印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lhs_622@163.com。每个院系限报1项(注:已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电子表格文档请到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索取或到教务处网页、教务处QQ群下载。
2011-10-8
附件
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2.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3.教育部_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_“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4.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