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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

2015年08月28日 19:21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2011年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启动。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精神,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菏泽学院关于开展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菏院政字[2006]102号文)执行。

二、申报范围:

校级特色专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印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lhs_622@163.com每个院系限报1项(注:已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电子表格文档请到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索取或到教务处网页、教务处QQ群下载。

2011-10-8

附件

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2.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3.教育部_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_“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4.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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